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5月14日,天津开发区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暨推动会议。会上,开发区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并对2006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及协商代表进行了奖励。
为了让所有职工共享开发区发展的巨大成果,2006年,以管委会发布《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天津开发区在企业中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了广大企业家们的积极响应,一批企业率先建立了协商制度。
一线职工收入的逐步增长,企业长效、科学、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将对保障天津开发区企业一般劳动力队伍的稳定供给,对天津开发区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对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天津开发区以培训为切入点,提高企业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作认识,同时加强专业指导,依法推进协商工作。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布了开发区2006年企业指导性工资增长原则及水平,汇集了《天津市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2006年天津市工资指导线文件等,草拟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等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天津开发区出台财政扶持,激发企业参与热情。天津开发区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暂行规定》。《规定》提出,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并经开发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企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该企业工资协议确定的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财政奖励。这项政策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根据该规定,天津开发区在推动会上,共向17个企业发放了170余万元奖金。
2007年,天津开发区将积极做好兑现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工作,凸显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鼓励效果。同时将重点解决好基本以最低工资作为工资标准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人的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出台《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开展工作。据粗略统计,区内企业使用中介机构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2.9万人,涉及企业70多家。本市和非本市的约28家,代理人数从几十到几千人不等。此外,天津开发区还将进一步扩大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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