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持“艳照”勒索前女友获刑
在双方遇到感情纠葛后,硕士男友决定公布前女友的裸照,并勒索50万元。近日,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敲诈勒索未遂的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男方勒索女方报案
今年43岁的郭某,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
2005年8月21日起,郭某以其与女友的性爱裸照相要挟,试图索取50万元,并限期要求将款项存入其银行账号内。被害人再三思虑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郭某随即被抓获。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胡瑜
法院不认定犯罪中止
在一审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但郭某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提出敲诈要求后,又曾两次发短信请求被害人嫁给自己,可证明自己已放弃了敲诈的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没有证据表明郭某在到案前向被害人明确表示自己已放弃了先前要挟及索款的要求。而被害人所遭受的威胁与恐惧并未消除。由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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