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 男子硫酸泼女友
本报讯(通讯员 慈延年 邢德远) “得不到你,就毁了你”。江苏洪泽人朱某恋爱不成,竟用硫酸泼向女友面部,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31岁的朱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2003年12月刑满释放。
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为泄私愤,有准备、有预谋地采取泼硫酸毁损他人容貌的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同时认为,朱某采用泼硫酸的方法在公共场所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毁损他人容貌,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日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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