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他的位置是法官,绿茵场上,他的位置是“后腰”。1986年,23岁的朱晓光从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走进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今45岁的朱晓光,已从一名普通书记员,“过渡”到刑一庭庭长,22年的工作历程中,勤奋和秉公执法使他头顶光环无数,而近来最值得他骄傲的自然是奥运火炬手的头衔。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对朱晓光的评价都大致相同:就是那股子钻劲儿,让人佩服,而他对工作永远保持的新鲜感,一坚持就是22年。
朱晓光的工作理念是:每一件案子都是第一件,每一项工作都值得全身心投入和付出。全国优秀法官、省市十佳青年卫士、十杰法官等光荣称号,更激励着朱晓光的工作热情,他在工作中所体现的质朴和执著,使理性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
朱晓光将他职责中的公平、公正意识联系到奥林匹克精神,“这是我的职业与竞技体育共同追求的精神。”在朱晓光的办公桌玻璃板下压着的法院足球队合影“告诉”记者,眼前这是一位非常热爱运动的法官,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从参加工作至今,从法院足球队最小的成员踢到年龄最大的,而且他也是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的业余健将。本报记者丁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