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2007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举报案件43835件。举报热点集中于客运价格和停车收费、教育收费、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成品油价格五个领域。立案查处举报案件的数量同比下降14%。
全国查处举报案件共实施经济制裁2.5亿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8亿元。
尽管2007年全国价格举报延续了自2004年以来的下降态势,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谈到,2007年举报受理的难度在加大,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举报投诉涉及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除上述5大投诉热点外,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正在逐步成为群众举报的热点。
客运费停车费举报上升13.4
%2007年全国查处客运价格和停车收费举报案件1536件,比2006年增加13.4%,问题集中在节假日客运价格和大中城市停车收费。其中,北京市停车收费举报案件占全部价格举报案件一半以上。
教育乱收费五花八门 近两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予以生活补贴的政策。从举报情况看,教育收费减免补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在一些地方被乱收费打了折扣:
湖北省某学院2007年收取“专升本”费每人20000元,合计多收84万元;四川省某外国语学校2006年违规收取信息技术费12600元;贵州省某县第二中学2006年秋季开学多收社会实践费、体检费、教辅资料费合计8.5万元等等。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
房价和物业费举报居高不下 房价和物业费多年来位居举报数量前列,2007年继续保持在高位。
部分开发商房价外另行收取已计入开发成本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道燃气建设费、燃气入网初装费、水电表安装费、人防费等。如湖北省武汉市某开发商超标准收取1000多位业主天然气管道初装费合计80多万元。
中介公司超标准收取评估费、中介费,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如安徽省宣城市某中介公司房价外收取“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合计53350元。
物业公司对普通住宅小区按高档住宅标准收取物业费,自立项目收取出入证费、电梯维护费、楼道灯电费、装修管理费等。
医药费违法收取手段更加隐蔽 2007年全国共查处5223件医药价格举报案件,比2006年的6319件减少17.3%,但一些医疗机构采取了更为隐蔽的价格违法手段。比如,有的医院进行黑白B超检查,按肝、胆、胰、脾四个部位检查并分别收取费用;某医院对所有住院病人不管是否输血,均进行艾滋病检查,收取检查费用等。
群众还反映浙江省某市医疗机构在2007年药品集中询价竞价采购活动中抬高中标价格,有的医疗机构高于政府定价标准销售药品等问题。
成品油价格举报较为集中 2007年10至12月合计查处成品油价格举报案件1353件,占到全年查处总数1536件的88%。主要原因是10月份后成品油供需矛盾突出,一些经营者趁机加价销售。
一些社会加油站擅自提高价格销售汽、柴油,有的加油站和批发企业囤积惜售,伺机转手加价,有的加油站通过白天停售、晚上高价销售,不开发票或按规定价格开票,实际按高于规定价格销售等手段规避政府监管。如四川省成都某加油站按7.5元/升的价格销售零号柴油,超过政府规定价格2.22元/升。成都市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国家发改委将加大直接办理重大案件的力度。对涉及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的举报案件以及多次举报、影响面广的重大举报案件,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