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明远 杨健特约记者刘德华)四川省首例利用网络非法经营案日前由自贡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钟杰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潘丽莉因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万元。
2005年,钟杰、潘丽莉夫妇注册域名开办网站,并架设游戏联盟网,他们在未办理任何相关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网站上开展广告业务从中获利。仅在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他们就为广告代理商黄某等人发布游戏软件广告,收取广告费54.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