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确保奥运环境质量 本报讯(记者张隽波)记者4月17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为保证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我省环境安全,从现在开始,省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各市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省环保局要求,各市要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区、海河流域上游周边的矿山企业尾矿库、重点化工企业、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名胜旅游区沿线以及与周边省份交界区域进行仔细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超标排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对未经环保部门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无论何时建成,一律责令其停止建设和生产,并严格依法予以重处。对所有超标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同时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行政、法律、经济责任。
燃煤发电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除尘、脱硫效率达到设计指标,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的,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停运。
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运率必须达到100%。未规范排污口的企业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置统一的标志牌。不按规定规范的,要立即整改,对私设排污管线,甚至偷埋暗管,违法排污的,要立即责令其拆除或封堵,并停产整顿。
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涉及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一律上报,对因迟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