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然)4月18日,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该中心是全国第一家经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副省级城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为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中心具有为全市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本地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地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承办诉讼、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和使用职工法律援助经费;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理论研讨,组织协调职工法律援助宣传与交流;收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资料等八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