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理由:近一年来,崔祥伟共成功调解8起人身损害案件,对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案件中被害人都得到了赔偿,没有发生一起涉诉上访案件。
说起话来眼睛一眯,嘴角上扬,给人很亲切的感觉,让你很难把他和公诉席上那个能言善辩的检察官联系起来。他就是江苏省丰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崔祥伟,人称老崔。
老崔其实不老,今年刚过35岁。他当过12年的兵,做过3年多的律师,2005年通过考试来到了丰县检察院。律师的经历让老崔很自然地来到了公诉科。
老崔有一个“和事佬”的绰号,源于老崔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文福(化名)和张强(化名)是亲叔侄。去年,二人因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争吵起来,冲动之下,张文福将张强打伤,张强也把叔叔打成轻伤。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人老崔经过提讯发现,原本叔侄间没有矛盾,只是因为地界问题争吵,如果案件就这样起诉到法院,双方的亲属关系可能因此更加无法修补。能不能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双方进行调解,达到一个更好的结果?向领导汇报后,老崔依法开展调解。但是,张文福愿意接受调解,而张强态度强硬。为此,老崔5次找到取保候审的张强,给他讲法律,讲亲情。最后,在老崔的努力下,张强同意调解,并就自己的行为向叔叔道歉。丰县检察院也对这起叔侄间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就对了!”看着叔侄和好如初,老崔笑眯眯地说。自此,老崔有了绰号——“和事佬”。成功调解了这个案子,老崔自己也在思考,检察院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因为宅基地、地界等产生邻里纠纷进而引起轻伤害案件的居多,如果这些案件都起诉,被害人的赔偿不一定能到位,还极有可能让邻里关系更加恶化,成为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和谐。但是,如果能够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工作,就可能将这种矛盾提前消化。
老崔的想法得到领导的支持,丰县检察院把检调对接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出台了《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做过律师,熟悉民事赔偿,身为公诉人,对刑法条款烂熟于胸,再加上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老崔自然而然成为这项工作的主力。
初三毕业的小梁(化名)一时冲动将同学小王(化名)打伤,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丰县检察院。老崔提讯小梁时,小梁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提讯结束,老崔又仔细地看了案卷,然后向公诉科科长汇报了自己想对此案进行调解的想法。“你又想做和事佬了?”公诉科科长笑着说,同意了老崔的意见。随后,老崔一面找到小梁的父母,要他们积极赔偿小王的医药费、营养费等,一面找到小王的父母做工作。在老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小王及父母同意不追究小梁的刑事责任,小梁的父母在感激之余也积极赔偿,公诉科后来对小梁作出不起诉决定。看着两个孩子重新恢复朝气,老崔的眼睛又笑得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