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偷台电脑抱回家 小青年无知者无畏被判刑
□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芦萍 和忠
今报许昌讯 因为公司实习期间不给发工资,许昌市青年王某一气之下将公司价值近万元的电脑偷抱回家抵工资。
今年1月初,王某到许昌市区某实业公司当锅炉工,因他肯吃苦能干活,还未过实习期,该公司就与他签订了劳动协议。2月2日临近过年,王某原想公司会发点工资,可公司认为他属于实习期,就没有给他发工资。王某感到回家无法向家人交代,就于2月4日晚,将公司一台价值9888元的电脑盗出偷运回老家。破案后,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他辩解道:“公司不给我工资,我就拿电脑抵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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