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 拉亲友入“保”
保险公司离职业务员涉嫌诈骗200多万
去年年底,平塘县某保险公司的一名营销人员离职后,继续以拉保险做幌子诈骗钱财。
近日,不少上当受骗的人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时反映,平塘县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李铃私刻公章、黑市买票据,诈骗钱财200多万元,现已投案自首。
涉及至少40人
金额数百万
4月22日17时许,记者来到了平塘县政府门口,见到了10多名受害群众。
材料中有一张盖满了红手印和受害人签名的名单,共有40个人签名,涉案金额达到200多万元。记者在名单上看到,受害者交给李铃的钱最少的9500元,最多的20万元。受害者们购买的险种大多为“国寿分红型”。
受害者之一、平塘县某单位职工、李玲的同学周某某说,“被李玲骗了的不止这些人。有些有单位的和有身份的人根本不敢说出来,不敢报案,因为怕丢面子。还有的是把私房钱交给李玲,怕说出来反而引发家庭‘地震’。”
骗的多是
亲戚朋友
“李铃历来都是很会为人处世的,在我们的印象中很好的,根本没有想到她会来这一手”,记者在采访中,很多的受害人都这样告诉记者。几乎所有的受害者都说,之所以多次交给李铃那么多钱,一是相信保险公司“是国家办的,不会垮”;二是信任李铃。
周某某告诉记者,她和李铃是中学同学,从小在一起长大,“比亲姐妹还亲”。周某某说,李玲历来为人很好,嘴巴很甜,很多人都喜欢她。因为相信她,她和母亲先后拿了19.5万元给李玲“帮忙买了保险”。
李玲的亲婶婶石昌芬今年62岁,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丈夫李孝强还在外省打工挣钱养家。因为相信李铃,她前后8次交给李铃10万元。这些钱都是她和老伴辛辛苦苦10多年来一分一角积累下来的。得知被骗,她如今欲哭无泪。
现年46岁的邹朝雯,是李玲的表嫂,因为家庭条件较好,每次李铃都以“没有完成任务就没有工资”为由,叫她“帮忙完成任务”。就这样,李玲从她这里总共拿走了20万元,连保单都没给。17日早上,有人打电话给邹朝雯说“李玲昨晚上就到公安局去了”,听到这话,邹朝雯当场昏了过去。
记者采访中,数十名被骗的人员中,不是李铃的左邻右舍,就是李玲的亲朋,或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保险公司:
不知道此事
记者当天到李铃原来所在的保险公司采访时,一位自称该公司“陈经理”的男子告诉记者说,根据上级的规定,他们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但是,对方对记者强调,只能说一些他该说的和知道的东西,并说不知道李玲在外面具体干了什么事情。
在随后的交谈中,陈经理说,他们是在李铃案发后,听到社会上的传闻才知道李铃的事情的,“是公安机关通知我们,我们才知道的”。他说,有受害群众来找过他们,他们公司也从法律的角度和层面跟受害群众解释了。
他说,李玲在他们公司多年,是他们的代理业务员,在他的印象中,李玲业务上相当能干,业绩不错,“在公司里面的业务员中,属于上等”。李玲在他们公司多年,是老业务员了。在2008年1月1日,李玲正式与该公司办理解除合约协议,“从那天起她就不是我们公司的人了。”陈经理强调,之后发生的事情是李玲的个人行为,他们并不知情。
关于收据上财务印章的事情,陈经理说,他们就只有“某保险公司平塘支公司发票专用章”这个公章让业务员对外使用。而且,李玲既是业务员又是收款员,根本是不符合公司的规定的,“肯定是李玲私自搞的事情”。陈经理说,“国寿分红型”险种实际上不是“险种”,而是保险的一个大的类别,他们公司根本没有“国寿分红型”险种,那些受害者不知情肯定要上当了。他说,票据是李玲自己去黑市买来的,公章是私自刻的,“与我们无关”。
陈经理说,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些事情,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到现在,“是李玲一直隐瞒着我们公司和欺骗那些群众”。陈经理看到记者拿给他看的关于李玲开给别人的单据时还说,李玲在给别人买保险时,本来按照规定写的是“红利”,但是李玲写的却是“利息”,是错误的。而且,李玲当场在收款收据上写明年终分红的具体比例,这是保险行业绝对不允许的,“年终分红比例要按照收益的情况到期了才能定”。
据记者了解,李玲现年30岁,平塘县平湖镇(县政府所在地)新舟村人,与平塘县某中学教师结婚,后跟随丈夫居住县城内,生育有一孩。
警方:
当事人已被刑拘
平塘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李玲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已立案侦查。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当事人李玲于4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初步了解,李玲已于2007年底离开保险公司,但依然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在外从事业务,涉嫌诈骗金额巨大,受害人数较多。对于资金的流向,用途等警方已立案侦查。(作者 记者 高荣华 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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