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血迹斑斑。汪阳 摄 |
《6岁男童7楼坠窗殒命》 追踪
死者家属:未有任何安抚
沙井医院:院方没有责任
本报记者王烨
本报昨日刊发了6岁男童东东从沙井人民医院7楼窗户坠亡的消息。中午,沙井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纯属意外,医院没有责任,如果家属觉得不合理,可以走司法途径。
死者家属:
医院至今没主动沟通过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东东的父亲蒲先生,他仍然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中,显得沉默黯然。他说,目前为止医院还没有主动来找他沟通过。上午11时10分左右,记者联系到沙井人民医院医务科阮主任,他对记者表示,小孩是在医院意外坠落死亡,派出所调查认为是意外死亡案件,如果记者想得到更详细的资料,街道办、医院、派出所会统一安排时间,给新闻媒体做个交代。
他说,作为一起意外事件,医院只是报案。“因为他(东东)是来探视的人,这个意外事件只能交由派出所处理。”他同时表示,医院很重视这起事件,当时的值班领导还报告给了区卫生局和沙井街道办,并安抚了死者家属,给家属有个沟通的平台。“这些我们昨晚(4月21晚)就做了。”阮主任说。记者询问采取了什么具体的安抚措施,“安抚工作是指心理辅导啊,心理受到这么大的打击,产妇及家属心理上肯定要辅导的,作为医院我们要做这方面的工作。”阮主任表示。
记者昨日下午2时40分左右联系蒲先生,向他表述阮主任的话时,他坚决予以否认:“心理辅导?有谁给我们做过心理辅导,安慰的话都没有听过,怎么会有心理辅导?他既然说做了心理辅导,是谁做的?是什么时候做的?我们没有接受过什么心理辅导。”蒲先生很生气地说,因为自己老婆是产妇,住院期间医生、护士肯定要过来护理一下的。他认为医院所做只是有对产妇的正常护理工作。
院方负责人:
医院没有责任
昨天中午,沙井人民医院副院长阙先生和黄先生出面表达了该院对此事的态度。两位负责人表示,这起事件属于意外,医院和科室多处贴了温馨通知,告知家属不能带小孩进入病区,该负责人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家长没有监管好小孩,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医院尽可能协同派出所、政府做好对死者家人的安抚工作。
关于窗台距离床铺的高度以及床紧靠窗摆放存在隐患的问题,该院负责人表示,这栋楼房从1998年落成就是这样,在医院的设计建造等方面从来没有任何规定来设定窗户的高度或者病床的摆放。这位负责人强调该院病人多,人流量大,病床摆不下,只能靠墙这样摆。关于窗户为何没装防护网的问题,该院负责人表示,防护网不能装,一个是消防过不了关,另外2003年装防护网时很多病人说透气不好。
关于对家属安抚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该院负责人并未说明。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医院本身并没有责任,如果死者家属认为不合理,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
医院和家属都有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岳峰律师,她认为,东东的家人和医院两方面对悲剧的发生都负有责任。东东的家人作为他的监护人,负有监护不到的责任,同时医院的窗台和病床之间的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她认为医院作为一个公共设施,有应尽的安全防护义务,应该确保患者及家属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