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前妻不成 火烧妻姐房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杜斯琪)因离婚时财产被前妻全部带走,“人财两空”的张某找前妻解决,结果前妻避而不见。他一气之下,放火烧了前妻姐姐的房子。
昨天,该男子被控放火罪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受审。张某,1952年3月26日生,中山人,初中文化程度,居住在越秀区高弟街。2007年12月21日晚上7时许,张铁强来到六榕街,他前妻的姐姐黎某青住在这里。这时他和妻子黎某珍刚离婚不久,两人之间存在着经济纠纷。自离婚后,黎某珍多与姐姐同住在此处,而张某多次来此处找她都见不着。当晚张某又来这里找黎某珍,遇到其姐黎某青,便要求她告知黎某珍的下落,却被告知不知道。黎某青随后便锁门出去了。张某在敲门确认房中无人之后,就用带来的物品和工具在房子门口点火,造成房子部分被烧毁,房内电脑、电冰箱和床上用品皆被烧毁。
公诉机关在庭上称,由于张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法庭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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