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月25日以违反《文化财产保护法》,对纵火烧毁崇礼门的蔡某(70岁)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称:“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且纵火相关证据也很充分,因此宣判蔡某有罪。”“考虑到崇礼门火灾给国民造成的精神伤害,和对国家威信的影响,蔡某必须受到严惩。”
蔡某今年2月10日在崇礼门楼阁稀释剂纵火,烧毁国宝第一号的该楼阁。
检察机关称:“此前,蔡某因在昌庆宫纵火被判缓期执行。
而他在缓刑期间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再次纵火,烧毁崇礼门,因此应受到重判。”(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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