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武宣县金鸡乡石祥村委金古自然村14队的10位村民,将承包山林的老板给的28万多元交到县经侦大队。村民说,这些钱是老板为了签订山林承包合同,强行塞给他们买“签字权”的,这钱他们不能用;而老板却说,之所以给村民这么多钱,是因为这些村民敲诈他,如不给钱就不在合同上签字。
事后,退钱的3位村民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后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予批捕而获释。这笔钱究竟是如何交到村民手上的?村民为何把到手的巨款拿去退?4月2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村民反映:老板强行塞钱买“签字权” 今年57岁的张政国是这场“退款风波”中退钱数额最多的,他一人就得了老板赵光明给的18万元,后来全都交给了县经侦大队。
据张政国介绍,他当了好几届队长,现已退了下来。他们金古自然村有3000多亩山林,一直在与石祥村委争权属,目前已进入到司法程序。
去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武宣县金鸡光华中板厂厂长赵光明来到他家,拿出一份合同叫他签字。这份合同的大致内容是:金古自然村将所属的3000多亩山林发包给赵光明经营,期限为20年,每年每亩承包金为10元。因该山林权属还未定,山林承包金待权属确定后再付。但目前山上的林木作价15万元,归赵所有,赵已经支付了这笔钱。
“我当然不敢签这个字,一是山林权属未定;二是租金低,每年每亩才10元;三是山上1万多方的松木,才卖15万元,太便宜了。”张政国说,因为他不肯签字,赵光明就对他说“很多村民都签了,有什么要紧”,还拿出一包钱塞给他。“我当时拒绝了,但赵光明丢下钱就走了。后来一数有一万元。我老婆就说,这笔钱不能用。”张政国回忆说。
张政国记得很清楚,四五天后,赵又打电话问他:“你有存折吗?带张存折到县城来。”他犹豫了很久,但还是去了县城的一家银行与赵见面,赵光明对他说要存15万元给他。“当时是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张政国说,拿着这笔存有巨款的存折回到家,他不知如何是好,夫妻俩准备拿去退,但又不知退给谁,“我先后总共得到赵光明给的钱有18万元”。
“赵光明也是在不同场合和不同时间,分次硬塞钱给我们。”金古自然村现任队长宁乐才和村民张燕平向记者反映,赵光明给钱的目的,无非是想买他们在山林承包合同上的“签字权”。其中宁乐才先后共得了3万元,张燕平得了2.05万元。还有一些村民也收到赵光明给的钱,从500元到3万元不等。记者在山林承包合同上看到,这些收了钱的村民都在合同上签了字。
记者问村民,为何有的村民得了18万元,有的村民得了3万元,而有的才得500元呢?村民们解释说,赵光明是看村民在当地说话份量的大小来决定的,比如张政国此前当过18年的队长,宁乐才又是现任队长,所以他们得的钱就多一些。
结果:退款后三人被拘又因证据不足获释 据记者了解,去年下半年,武宣县政府将有争议的山林大部分确权给了金古自然村,但石祥村委不服,又将县政府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这一确权决定。目前这一官司尚未判决。
“你们当时怎么会想到要把这些钱拿去退呢?”记者问。
“我们收这些钱本来就是被迫的,而且当时山林尚未确权,签那份合同也是无效的。”据宁乐才等村民介绍,收到赵光明的钱的村民有很多,但后来去退钱的只有10个人。张政国告诉记者,他们当时不知将钱退到哪个部门比较合适,大家经过商量,决定还是送去县政府。去年10月15日,10位村民有的拿现金、有的拿存折,首先来到县政府办公室。当时,是一位姓陈的办公室副主任接待了他们。
了解村民的来意后,陈很惊讶,并对村民说:“这钱最好是退给赵光明本人,县政府是不能收的。”但村民不同意将钱退给赵,陈便叫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负责人。随后,村民来到经侦大队办理了退款手续,并在出纳的带领下把钱存进了银行,而张政国的18万元退款是在10月17日才办好手续的。县经侦大队将这笔退款以扣押款名义暂扣。
“那些钱我们都不敢用,退完款后感觉心中没有了压力。”宁乐才说。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今年1月10日,退了款的六七位村民突然被传唤到县公安局问话。办案民警在对村民的收钱与退钱等情况进行调查后,于次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对张政国、宁乐才和张燕平进行刑事拘留。
主动退钱却被抓进看守所,这事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案件调查一段时间后,办案民警将案件上报到武宣县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核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2月17日,张燕平被取保候审;2月18日,张政国、宁乐才被释放回家。
老板:遭村民屡次敲诈而被迫给钱 赵光明是否真的像村民所说的那样,三番五次追着村民给钱来买“签字权”呢?他对此又有何说法?
23日下午,在来宾市一家餐馆内,记者找到了赵光明。
赵光明告诉记者,2006年时,他就承包金古自然村的山林采割松脂,并请当地村民帮他做工,“大部分村民都去做工了,只有这些退款的村民不想上山干活”。2007年,他与金古自然村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时,很多村民都签了字,但张政国等村民就是不肯签,向他索要采割松脂的补偿费,并声称,如果不给钱就不在合同上签字,个别村民还到他厂里索钱。
记者问:“你给村民的钱有的高达18万元,有的却只有500元,是按什么标准给的呢?”
赵光明说:“没有什么具体标准,谁要多少我就给多少。”
记者问:“退钱的村民们说你当时是追着他们塞钱,目的是想买他们的"签字权",情况是这样的吗?”
赵光明说:“这纯属无稽之谈。去追着给他们钱,我有那么蠢吗?”
记者问:“你知道这些村民为什么会拿着你给的钱退给公安部门吗?”
赵光明说:“村民向我索钱,我就向公安机关举报,他们害怕了才去退钱的。”
政府部门:已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李谦声告诉记者,去年上半年,赵光明拿着与村民签订的合同找到县林业部门,要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当时,他们根据相关规定,给赵光明批了4800立方的林木采伐指标,但后来因有村民投诉,林业部门便很快叫停了赵光明的采伐行为。
武宣县副县长罗文向记者介绍,这起28万多元的“退款风波”,是由村民与山林承包者之间的民事关系所引起的。据他了解,当时村民来县政府退钱时说,这些钱他们不敢用,只好拿来退。
对于赵光明为什么要给村民钱,罗文说他也听到有两个版本的说法,一说是老板欲买“签字权”,村民被迫收钱;二说是如老板不给钱,村民就不在合同上签字。罗文说,县委、县政府对这件事相当重视,已成立了工作组,正在抓紧调查处理。(邓志勇)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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