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收费取得突破性进展
钱柜上缴1200万版权费
(记者 赵阳)
卡拉OK版权收费日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大型连锁企业钱柜KTV一次性缴纳了最近两年的版权使用费近1200万元。
“全国16家连锁店,打包缴费,我们还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吕文举表示,钱柜在本月一次性向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支付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两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总额近1200万元。据介绍,这也是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在全国范围启动以来,卡拉OK经营企业支付的最大单笔版权使用费。
记者了解到,钱柜此次签约店家包括在中国内地的所有16家连锁KTV,涉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多个城市。据钱柜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钱柜使用的曲库中含有一些钱柜自有版权的歌曲,要甄别出不同权利归属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在近期才缴纳相关费用。他同时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时间仍从2007年1月1日算起,在支付2008年版权使用费的同时,补交了2007年的版权使用费。
新闻背景
2006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从2007年1月1日起,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开始在全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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