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原副校长李书清因犯受贿罪,被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据了解,今年40岁的李书清曾任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副校长,捕前任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方中学副校长。
2007年4月26日,李书清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李书清任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副校长并主管教学工作期间,经尹某介绍认识了海口市的书商冯某。2005年的一天,李书清与冯某商谈该校订购教材的事宜,并谈妥订购图书款的10%作为回扣款交给李书清。2006年1月12日,该校将订购教材款30.9万余元汇到冯某指定的账户上。事后,冯某给李书清1.5万元回扣款。
此后,该校又分两次将订购教材款30余万元汇到冯某指定的账户上,李书清又得回扣款1.5万元。案发后,李书清的家属退回赃款。(李轩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