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柜支付千万K厅版权费
16店一次性付清两年使用费,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会涨价
本报讯 (记者 许黎娜)记者昨日获悉,国内卡拉OK行业旗舰连锁企业钱柜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正式签订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一次性向两协会支付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两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总额逾1000万元。
粗略估算,钱柜每家店平均一年要增加30多万元经营成本,平均一天增加约900元。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事业部副营运长陈世明昨天向记者表示,钱柜连锁店不会涨价。
前年在全国率先反对“12元/天/包房”K歌版权费的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钱柜广州店是协会会员,但没有听说该店已交纳版权费的事。
黄世球说,广州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展开“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2010年这种计次、点播付费收K歌版权费的系统将全面投用。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钱柜是按“12元/天/包房”的标准计算。这与“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并不矛盾。“如果这一系统启用了,就按点歌率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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