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30日电(记者李荣)上海市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目前上海市各级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接近26万条。市民和企业申请公开的信息有75%以上得到了满足。
据统计,截至目前,上海市各级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接近26万条,市民和各方面企业申请公开的信息在3.5万条左右,超过75%以上的申请都得到了满足。
只有一些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涉及商业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受到上海广大市民的欢迎。2007年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次接近1.9亿人次,这是政府转变职能、建成服务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有利于市民对政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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