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童感染EV71死亡 粤成立专家组加强防治
高明区两例死亡病例昨日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
(记者 肖萍 通讯员 粤卫信)
昨天凌晨,广东省卫生厅紧急通报了佛山市高明区1例怀疑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经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这例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而此前4月25日高明报告的另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的标本经过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这1例也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
两病例确诊感染
据悉,佛山市高明区昨日报告1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患者为1岁6个月大的男孩,其4月27日发病,昨天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佛山市、高明区有关临床专家诊断为手足口病。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经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这名死亡男童的脑脊液、血清及肛拭子肠道病毒EV71呈阴性,大便检测阳性。根据卫生部5月2日晚上发布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上月25日,高明区发生该区首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死者同样来自该区荷城街道,为一江西籍男童。省疾控中心对这一病例的标本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也显示大便EV71阳性,该病例也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
省卫生厅成立专家组
广东省卫生厅5月3日已成立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加强对全省手足口病防治指导。广东省卫生厅也已于5月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省卫生厅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的专家昨日指出,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染。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饭前便后要洗手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宿舍保持通风
6.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7.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8.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9.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0.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11.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12.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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