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6日电(记者岳德亮)从今年5月份起,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受理地点设在浙江省档案馆。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中获取。申请人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向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浙江省政府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但有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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