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新推出的市场准入措施。(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5月7日电据香港大公报道,在广东投资的港企,虽然需要由国家商务部审批,但却再无需在北京的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因为广东省将全面实施属地工商登记管理,进一步方便港企的市场准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卢炳辉6日透露,广东省工商部门将在市场准入门坎推出六项新的措施,促进粤港澳企业加快发展。
卢炳辉表示,六项市场准入新措施首先通过依法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降低市场准入门坎,进一步改善广东省的投资环境,催生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
将通过着力突破市场准入障碍,大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采取切实的扶持措施,帮助和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另外,还将通过下放登记管理权限,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下放企业登记权力
卢炳辉表示,此次广东省工商部门推出的六项市场准入制度新措施,对密切粤港合作最有利的措施是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
卢炳辉表示,经过广东工商局的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其履行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授予广东各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后,广东省将全面实施属地登记管理,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效率。
另一个重要的市场准入政策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届时,广东省居全国首位的279万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升级为企业,对于港澳而言,按CEPA政策安排,在广东省成立的个体户都可以在广东省顺利升级为私营企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彭海斌称,为鼓励包括港澳在内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广东省工商管理局将出台《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允许升级后的企业继续保留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允许原已取得的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延续使用,简化程序等。
撑个体户升级企业
从今年5月1日起,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今年6月1日起,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受理后通过网络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方便港澳企业在广东投资。
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将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也包括港澳个体工商户,目前,广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放宽冠名广东条件
彭海斌称,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修订了《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大幅度放宽企业冠省名的条件。凡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经营项目和是否新设,都可以申请冠广东省名。
卢炳辉强调,相对宽松的制度安排,能够降低港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广东各类经济活动的成本,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门坎。
(责任编辑:王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