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院出具两份民事裁定书——
一房两主糊涂判决
同一法院在不同时间出具民事裁定书,使得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的同一间房屋出现了两名毫不相干的产权人。近日,通过当地司法调解的协助调查与调解,房屋的合法归属终于得以确定。
房子遭人强占?
近日,吴山镇庙东居委会的郑、张老两口气喘吁吁地来到司法所,称他们位于吴山镇农技站内的一间平房被魏某强行占去,并进行了室内装修改造,还将房屋的原有门窗拆除进行装修,老两口要求魏某对此予以赔偿。
据老两口介绍,这间房屋是因吴山镇农技站拖欠他们的借款,经长丰县人民法院裁定,以一间房屋抵偿欠款取得的所有权,事后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老两口还出示了该房屋的产权证,并附上了一份长丰县人民法院(2001)长民一初字第203号民事裁定书。
一间房子现两主人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魏某来核实情况,奇怪的是,魏某赶到司法所后坚称他才是真正的产权所有人,而且,魏某同样出具了一份长丰县人民法院2007年10月30日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表明房屋属于自己所有。并声称自己是通过长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安徽一家拍卖公司,以159000元的价款竞买取得原吴山镇农技站的房屋及院落等财产所有权的。
同一房子却出现了两名毫无相干的产权所有人,双方各不相让,这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犯了难。
调查找到合法归属
为了将情况调查清楚,司法所陶智勇所长与长丰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在他们的配合与支持下,司法所首先调取了两个案件的原始卷宗,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在原审法官和拍卖公司经办人的帮助下,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问题在拍卖时标的物不明确,将已属老两口所有的房屋也放在了拍卖之列。至此,最终确立了郑、张老两口对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权。于是,司法所邀请两位法官参与调解,最终使双方都满意地接受了调解方案,并愉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这间房终于有了明确归属。(耿广海陶智勇吴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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