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中国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今日介绍称,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为260亿。
由明春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由明春是在回答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有网友问:促进就业工作需要财政投入,国家这几年对就业工作的投入情况怎么样?财政资金在支持就业方面都有哪些用途?2008年中央财政在促进就业方面有什么安排?
对此,由明春说,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直以来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2002年国家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从财政角度看,为了支持积极就业政策的顺利实施,使其取得更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投入。
由明春称,举例来说,从中央财政来看,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是41亿,到2007年就增加到238亿,今年,也就是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为260亿,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相应地增加就业资金方面的投入。从2006、2007年这两年的情况来看,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分别为89亿元和126亿元,应该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有力地促进和支持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由明春表示,讲到就业补助资金的用途,应该说这个用途是比较广泛的,之所以用途这么多主要还是针对我们国家一个时期以来就业工作的形势以及就业工作的难点而实施的这些政策。在这里我也想跟大家多说一句,就是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现在来讲应该是比较严峻的,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的矛盾:一是总量上的矛盾;二是结构性的矛盾。所谓的总量矛盾就是劳动力供求总量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供大于求;所谓结构性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的素质还不适应岗位的需求。概括地讲我们面临的形势主要是有这两方面,也可以说是主要的两方面的矛盾。
由明春指出,另外我们国家的就业方针三句话:一是劳动者自主择业;二是市场调节就业;三是政府促进就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扶持和促进就业。
由明春还指出,从财政补助资金的角度来看,财政补助资金是跟着政策来走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用途:一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是用于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包括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三是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些政策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的补贴以及特定就业政策的补贴等等。此外,就业资金还可以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