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莱州市对52名镇街干部实施了跨镇街轮岗交流,此举是莱州市提升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去年以来,莱州市在充分调研和多年轮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初步构建起积极灵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长效机制。
轮岗交流实现定期化。按照积极、有效、适度的原则,对各镇街、部门的拟轮岗交流人选每年定期进行汇总疏理,适机进行轮岗交流。
轮岗交流对象明确。按照人岗匹配、人尽其才的原则,轮岗交流对象主要区分为培养锻炼型、工作需要型、回避适应型、时效约束型、警示教育型等,并对轮岗交流的警示教育型、不宜轮岗交流型进行了明确界定。
轮岗交流形式多样。按照适时、适机推进的原则,根据需交流对象不同,确定了内部岗位轮换、横向交流、上下交流及挂职锻炼等交流形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轮岗。
轮岗交流程序规范化。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明确界定实施轮岗交流按单位申报初步人选、组织考察、制定轮岗交流方案、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实施。对轮岗交流程序步骤进行全面规范。(山东省莱州市人事局 马旭升 宋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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