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日电 西藏是中国人口最少、密度最小的省区,也是中国人口政策比较特殊的区域之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为缓解人口快速增长造成的社会压力,中国开始在全国普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
但是在西藏,中央政府支持西藏地方自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在西藏采取了特殊的人口政策。
一九八四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西藏实施特殊的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对汉族公职人员,提倡和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藏族公职人员和城镇居民中提倡计划生育,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
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反对和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堕胎,实行上述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口约占自治区总人口的百分之八。而对占全区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二的藏族干部职工以及农牧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则不限制生育的胎数,而是通过宣传科学节育,合理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以保障母婴健康和提高人口的素质。自愿要求实施节育措施的农牧民,政府卫生部门会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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