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明强通讯员高正超)日前,记者从武汉市新洲区获悉,该区扎实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全区公有制企业两项合同覆盖率达100%。
据介绍,新洲区现有职工6.3万人,街镇工会17个,社区工会47个,行业工会10个,涵盖小型民营企业370个。
2004年起,区总先后在邾城街、李集街、徐古镇及部分行业、社区、企业,确定了5种类型的试点。通过试点实践,区总统一标准,规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时推广。
在推广行动中,他们着力在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职工和业主最为关注的工资问题,凡不是一年一签集体合同的单位,必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书制度,确保一年一签;凡实行集体合同的企业,工会和业主都应单独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二是突出集体合同建制及履约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区、街两级集体合同检查监督机构,对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建制履约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区总工会每年年初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由区委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与17个街镇工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与各类评先表彰相结合。
区总工会还力促将集体合同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厂务公开责任追究范畴,区人大法工委一年组织一次《工会法》执法检查,将集体合同作为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