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近日,太谷县工商局依法对3户经销问题种子的经营户,作出下架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今年4月进行的农资市场大检查中,太谷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太谷县太洛路上连续发现3户农资经营户经销的种子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即:未完全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各经营户已数量不等地在太谷市场售出部分问题种子。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这3户经营者将问题种子下架并设法追回已售出的种子。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分别对三名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杨巨梅 郝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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