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职能行使了,法院还能做些什么?这是震后成都郫县法院院长万兴隆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灾难只是暂时的,社会稳定是长久之计;法院作为负有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机关和掌握司法资源的审判机关,我们有职责配合县委、县政府进行救灾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万兴隆说。
震后半小时,他就赶往县委、县政府报到,一直等到13日凌晨2点,接受了抗灾任务。
有几个问题实实在在地摆在万兴隆面前:地震会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民事纠纷会有什么新变化?法院如何调整思路去应对等。
针对灾后民众因情绪不稳造成矛盾纠纷可能多发的问题,郫县法院从深入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发挥人民调解员信息队伍作用,掌握排查调处的主动权以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归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并就不同类型纠纷的归口负责部门、工作方法、程序等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法院认为:由于地震,不可避免地将会出现签订的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情况。
同时,因不可抗力产生了几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法院建议应引导当事人从诚实信用观念出发,尽可能地履行合同或给予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时间,从而促成交易。对诉诸法院的纠纷,承办人也应尽最大可能往继续履行的方向进行调解。
另外,破产案件、继承纠纷案件、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等三类案件有可能上升。
法院建议,针对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各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受灾企业的扶持。对诉诸法院的,应尽量促成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通过整顿帮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提高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同时利于债权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针对继承纠纷案件和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数量上升,法院应及时、依法进行审理,加强调解力度,并做好解释、疏导等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对待好每一件案件和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为灾后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月19日,记者从郫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建议已于5月18日上午送交郫县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部署,要求政府各部门按照法院提出的工作思路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做好灾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预防,防范纠纷激化成诉或演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抗震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本报成都5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