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22日电 (记者程士华)记者22日从安徽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受贿达200多万元,古井贡股份公司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建春22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卢建春是以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古井腐败窝案中第9个受审的高管,其中已有6人被判刑。
卢建春曾担任古井集团质量部经理、古井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6年间,卢建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四川省某酒厂人民币120万元、美金1.5万元,并在相关业务上给予对方提供帮助。此外,在2003年至2007年间,卢建春还收受山西省文水县一酒厂董事长人民币70万元,并在业务上对该酒厂给予帮助。
检察机关认为,卢建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卢建春是古井腐败窝案中第9个受审的高管。目前,古井窝案已有6名高管被判刑。2007年4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被调查,后被逮捕。王效金的落马,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倒下,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处。目前,古井集团原副总裁李运杰和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一审被判15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缓,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被判10年,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一审被判11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终审被判7年。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