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顾瑞珍)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其中规定,废物的露天焚烧要尽量远离住宅和人员。
环境保护部要求,对于需要采取临时焚烧措施处置废物的,应当尽量使用现有处置设施或工业窑炉进行焚烧;尽可能避免露天焚烧。
确需应急露天焚烧的,焚烧地点应当远离饮用水源地,尽可能远离人群和环境敏感区域(如住宅和临时避难场所),并应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对于灾后医疗废物,应重点收集和处置感染性废物及被感染性废物污染的物品。有条件的,应当送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对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尽快就地处置。就地处置具体要求是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以及感染性废物,应当及时消毒;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予以填埋。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还规定,对灾区而言,废物管理的优先等级依次为传染性废物、危险废物和城市及农村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物及生活用品。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