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丑行并非心胸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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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通知列举了7类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
今天的《法制日报》刊登了一篇关于重灾区什邡市治安的专访,说那里的治安“出乎意料的好,比震前还要好”。其实从我们得到的各种资讯来看,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不仅是震区的治安形势“出乎意料的好”,全国各地的治安形势都是“比震前还要好”。
灾难唤醒良知,我相信肯定有一些“坏人”因为震撼、因为感动而放弃自己的“职业”投身到抗震救灾当中,从此成为“好人”,甚至英雄。
但尽管治安形势喜人,却无法让人感到乐观:各地警方相继破获一些募捐诈骗的案件,灾区警方逮捕了一批趁火打劫的犯罪分子。尽管案件不多,人数不众,但影响却不容小觑——人们在看到这方面的报道除了一句“太可恶了”居然就找不到别的评判词语。
特殊时期干坏事,过去的常用语是“顶风作案”,特殊的时期判案,过去的常用语是“不重判(或杀)不足以平民愤”。虽说现在这些词汇使用率不高了,但用在这会儿却最恰当不过。“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绝对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当然,在这个时期需要“特殊办理”的事情很多,严打7类犯罪仅仅是一个方面。比如著名的“四川卫生厅官员殴打志愿者事件”,四川卫生厅26日下午澄清卫生厅官员打人是谣言,晚上再次开会说责令该工作人员作出检讨和深刻反省,该工作人员已公开写出了“检讨并致歉书”。
若在平时,或许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冲突,人们稍微关注一下或许也就过去了。但处在这个特殊时期,被殴打的又是志愿者,从党员干部到普通百姓,人们无法不给予特别关注,而且人们还会继续特别关注最终结果。
不是人们心胸变得狭窄了——在全国上上下下都一门心思忙着抗震救灾的时期,与主旋律不符的任何杂音,人们确实很难容忍。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