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5月28日专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长春市交警日前夜查,共查处90名酒后驾驶司机,其中饮酒驾驶者87人,醉酒驾驶者3人,醉酒驾车者现已被拘留。另外,对于酒后驾车人员,交警部门采取了媒体曝光的方式。
长春市规定,对于饮酒后驾车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元。对于醉酒后驾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酒后驾车者的姓名、驾驶证号以及车号都在媒体上公布,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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