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票账户被冻结,无法及时买卖股票而造成损失,股民李女士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车公庄西路证券营业部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对冻结账户的原因作出解释。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李女士诉称,今年3月中旬,她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庄西路营业部其开立的账户内进行股票交易时,发现无法下单,不能交易。
3月14日,李女士与车公庄西路营业部联系,营业部告知李女士,资金账户已经被招商证券公司冻结,理由是账户不合格。由于那时正值大盘快速下跌期,为了较少损失,李女士多次和营业部联系,要求暂时解开账户,卖出股票以降低损失,随后再去办理被认为“不合格”的事宜。但车公庄西路营业部不同意,最终,李女士无法在当日卖出股票。
李女士称,3月17日,她又到车公庄西路营业部,发现并不存在账户不合格的情况。而是由于该营业部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所谓不合格。(记者张蕾通讯员 殷华)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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