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部分钢材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国家发改委消息,山东省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及生产帐篷和安置房所需的涤纶牛津布、钢管、热轧卷板、彩涂钢板、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抗震救灾期间,凡在山东省辖区内生产和销售上述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及所供上述原材料的价格,一律维持在2008年5月11日的价格水平,不得突破。前已经超过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要一律恢复到5月11日的价格水平。
对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等抗震救灾物资的运输,继续执行已规定的“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确保运输通畅。(高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