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敬礼
城管执法先敬礼能否赢得掌声?
经过门户网站征集民意、市民及专家座谈、城管“PK”无证商贩等多个环节之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与一审时的草案相比,此次提交的条例增加了“城管执法前要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敬礼”等内容。
(据《新快报》)
■各说各话
这是基本礼仪
民众与城管是主人与管家的关系,“管家”理应对主人表示尊重,向他们敬礼,求得他们对执法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管家”尽管不得不向主人执法,但敬礼仍然表明,他们应当而且必须对商贩的其他合法权利进行保护,他们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手段必须按照法律来办理。
所以我认为,向商贩敬礼应当是城管首先要学会的、最基本的礼仪,因为这样能帮助他们养成敬畏民众权利的习惯。 浩瀚
未必能赢得掌声
以礼相待显然无法抵消现实利益乃至生存问题。从商贩的角度来说,他们要养家糊口,要生存下去,摆摊做点小营生实在是一些人无奈而又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而城管的工作就是要杜绝无证商贩,以此维护城市秩序和形象。
所以,城管和无证商贩的矛盾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着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样一种现实情况下,别说敬礼,就是你给他跪下也解决不了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单纯的文明执法未必能赢得掌声。 刘长锋
亮证是义务敬礼非必须
很难设想,一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竟然会将“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这样的重要事项遗忘。好在立法机关在征求意见时吸收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提交二审时添加了这方面的内容。
为什么要强调出示执法人员身份证件的重要性?因为如果在执法前没有亮明身份,从程序上来说执法行为就是违法的,至少是有瑕疵的。
而向当事人敬礼,却不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敬礼表达的是对对方的敬意,是文明执法的一种道德要求。笔者设想,在城管执法之前也先敬个礼,有可能就会缓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一些冲突的发生。
笔者更希望向当事人敬礼是一种文明执法的自觉行为,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强制要求。
庾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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