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5月30日消息 (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韩逸迪通讯员胡博、刘江锋)5月30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区启动了社区、街乡、区三级,普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三级联查联防”举措,确保辖区内无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月普查:
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所管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每月进行一次普查。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并进行基础信息的采集,将辖区内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造册登记,及时将检查情况登入日常检查登记表。同时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时及时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组,全方位地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从一季度统计的情况来看,我区共有建筑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施工工地127个,有32家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工资预留户。127个施工工地中使用农民工20911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20074人,劳动合同率签订为96%。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组开展全面检查:
在深入社区(村)和建筑、餐饮以及制衣等农民工较为密集型的企业宣讲《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工资发放到位,在提高管理规范性的基础上,每季度对重点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要做到“四查”。一查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知投诉举报电话。要求用人单位将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和工资发放情况上墙公示;二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按月如实向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组报送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劳动保障监察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整理上报区劳动监察科(队);三查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情况;四查是否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工程款是否拨付到位,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区劳动监察科(队)重点检查:
指导、帮助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采取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以及往年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基础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由区劳动保障局、区建委各抽调两人组成“无拖欠工资现象”专项办公室,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单位实施无拖欠工资现的工作,一方面指导街乡开展预防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已对卢沟桥地区进行了重点检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