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限期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
□记者李敬欣
本报讯 5月3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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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王菊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和秘书长连子恒出席会议。副省长孔玉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信息化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等议案。
随后,徐光春发表重要讲话。就如何做好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徐光春说,去年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努力做好涉诉上访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形势依然严峻,涉法涉诉上访总量居高不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以往良好工作的基础上,毫不放松地继续做好涉法涉诉上访工作,坚决不让来自河南的问题影响全国大局。
徐光春要求,要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对群众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实行严格责任制,限期予以解决,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满意。徐光春说,今年以来,省委决定对涉法涉诉上访等信访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治理。这是当前做好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必然要求,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单位和部门,要实施责任追究制,在这个问题上思想必须统一,决心不能动摇。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了大接访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上访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希望省法院等有关部门再接再厉,扩大成果,并将这项活动与建立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提高。
徐光春强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要注重源头治理,要进一步加强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认真解决少数法官、检察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判决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大量民事案件要立足于调解,要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现在,经济纠纷大量增加,对此,法院也不要见案就判,要立足于化解纠纷。刑事案件一定要把案情搞实,法律用准,办成铁案。要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全面推行信访案件听证制度。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案件息诉率,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
徐光春最后强调,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监督,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帮助做好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检两院涉诉上访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支持法检两院公正司法,促进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解决。要把人大监督与人大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好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参与人大机关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以人大代表的独特身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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