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央行、银监会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出台紧急应对措施,其中包括暂不上调受灾严重的六个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等等。
上述措施照顾到了震后灾区实际情况,体现出了“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可以预计,伴随抗震救灾工作不断推进,类似着眼于、有助于灾后重建的务实举措,将在中央统一指挥、科学调度下渐次出台并落实。
截至发稿时,灾害发生已近两周,当下及以后相当时期内,与人员搜救同样艰巨的灾后安置、恢复和重建等任务摆在了我们面前。有专家估测,汶川地震系建国以来波及范围最大、破坏性最强的一次地震,这次地震除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外,另造成直接受灾人数1000多万,其中500多万人无家可归,可能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00-1500亿元。
为了打赢抗震救灾这场硬仗,各级财政部门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28.67亿元(截至5月21日14时),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也已超过100亿元,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支援前线。这些及时有效的救助所展示出的举国一体,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的制度优势,已经、正在并且还将成为中国抗击各类灾难的强大保障。
汶川地震是一次突如其来的特大灾害,灾后工作千头万绪,而在这些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是通过实战检验并且完善中国应对自然灾害的减灾战略,只有做好了这项工作,整个灾后工作才能进入由点到面、有表及里的高级阶段,才能向着夺取最后胜利的既定目标坚定迈进。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尤其在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的西部地区更是如此。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在中国西部地区进行的一项大规模社会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涉及的2700多个行政村或居委会中,有近一半(48.7%)在过去一年中遭受过严重的自然灾害(“严重”是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畜伤亡),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救灾等事后补救性措施之外,尽可能多地提高自身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自然灾害并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现象,同时还是一个产自并且加剧外部不经济的经济现象,因此,人类对其并非只能被动应对,正确的认识应该是,事先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技术安排,既能有助于减少灾害的发生以及灾害的损失,还能有助于熨平灾害对于经济社会的冲击和干扰。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减灾战略势将成为人类应对灾害最主要的选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工程性措施和社会援助、保险制度,具体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前者的重点应在于保持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后者的重点应在于培育社会资本,发挥保险企业、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的“减震”、“分洪”作用。
祸兮福所倚。汶川地震造成的伤亡是巨大的,损失是惨重的,但是,诚如国际社会所盛赞的那样,中国在地震过后采取的行动,对内凝聚了人心,对外展示了进步。这笔实践中来、实践中去的宝贵财富,必能推动伟大复兴中的中华民族攻坚克难,不断前进。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