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台湾一名男子4年前走私大量毒品更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三审,以其父所在企业长期行善,而被告在狱中又吃斋念佛、抄写经文,有改过迁善之心,改判他无期徒刑,并科罚金5百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TVBS报道,毛笔字写得一个比一个工整,洋洋洒洒一大篇,一遍又一遍,摆满了法官的桌面,这全是该男子亲笔所写。法官拿出这所谓他改过向善的证明,将他改判无期徒刑。
35岁的该男子,4年前把上百块的海洛因砖,夹藏在渔货内走私进口,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当时他的女友还为此表示要做公益回馈,并一度传出精神状况不稳定,结果检察官不服上诉,二审和更一审都判处他死刑,更二审却认为毒品还没出售就被捕,危害不大,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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