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杜宇)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日前表示,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支持职工群众依法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张鸣起是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张鸣起说,广大职工群众工作处在生产第一线,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组织发动广大职工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群策群力查找、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防范各类事故、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
据张鸣起介绍,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撤离避险权等基本权利,同时规定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代表职工实施“群众监督”的权利。
张鸣起说,实践证明,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支持职工群众依法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劳动安全卫生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基层,有效防止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张鸣起表示,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据张鸣起介绍,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60.6万个;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7.7万名;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177.4万名;煤矿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8万名,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成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工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