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小钟实习生钟丽铿)记者从广东省劳动部门获悉,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推出十大措施援助灾区在粤农民工。
这些援助措施包括:医疗保险援助、工伤保险援助、技工教育援助、职业培训援助、就业服务援助、维权援助以及提供带薪休假等。
如,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援助方面,凡参加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灾区务工人员在此次地震中受伤的,其在灾区及其他地方急救、抢救所必需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的受灾参保人员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凡参加广东省工伤保险的灾区务工人员,震期在灾区或回家在救灾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视同工伤,享受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还表示,各级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机构将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为灾区在粤和新入粤务工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灾区新入粤务工人员对岗位不挑不拣的,在5个工作日内推荐其就业;对在粤务工半年以上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灾区失业人员给予失业登记,享受广东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