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17家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试点之一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自2006年8月试点开展至今,初衷已经显现。
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王晓松告诉记者,设立少年审判庭一大优势就是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集中在一个业务庭审理,有利于管理。
数据显示,在该院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以侵财、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为主要类型,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约占收案量的64.2%,盗窃、强奸、寻衅滋事均占一定比例。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约占34%,抚育费、抚育抚养关系、探视权、教育权纠纷约占32%,占收案总量的三分之二。
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的另一大功能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那就是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分案起诉分案审理 “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有很大不同,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主观恶性并不大,好多是激情犯罪,图刺激、好玩,所以有必要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区分开,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王晓松介绍说,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办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二中院少年审判庭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分案起诉问题进行了磋商和探讨。
据介绍,少年审判庭还与市检察院、团市委探索社会调查员制度。王晓松说,社会调查员制度可以帮助法院详细了解案情,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办案提供参考。
调动社会资源建陪审员帮教机制 一周过去了,葛燕青又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她每周都要拨的号码,电话另一头是她做二中院的人民陪审员之后协助帮教的两名缓刑犯。为了帮助这两个失足少年,她每周都会给他们打电话或家访,在思想上帮他们回归正轨,生活上对他们照料有加,先后帮助他们找到了工作。
这是少年审判庭人民陪审员成功帮教缓刑犯的案例。利用陪审员从事帮教工作,是少年审判庭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一个部分。据了解,少年庭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自己的第一个爱心基地,在监区内设置爱心信箱,法制宣传栏,帮助未成年犯解决心理和法律上的困惑,协助管教所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让这些失足少年能早日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周末法庭方便未成年人参与诉讼 又是一个星期六。这一天,少年庭的法官们并没有休息,而是继续审理着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
2007年初,未成年人杨亭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杨亭由其父亲抚养,后双方因为探视权问题发生争议,一审其母胜诉,其父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审期间,法官与杨亭的父母谈话,双方分别提交了杨亭两份意思相反的书面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请杨亭出庭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但她平时学习紧张,参加诉讼肯定会耽误她的学习。少年法庭决定开通周末法庭。
如今,周末法庭已经成了少年法庭的一项长效机制,它是在关涉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探视权等有关的案件中,根据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需要而开通的。
涉少民事案件诉讼周期缩短 如何保证案件顺利审理同时又使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影响呢?少年审判庭的做法是:通过“三优先”举措,缩短审理期限。
他们对探视、抚养抚育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及因侵权发生,生活又很困难,急需救济的未成年人的案件,做到优先分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控制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间。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弱势地位,少年庭对抚育费案件的先于执行采取了不需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措施,给未成年人一方减轻了负担。”王晓松说。
王晓松给记者讲了一个少年庭审理过的案子:未成年人孙某的父亲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多时间内拒不给付抚育费,致使孙某临近高考其生活学习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其母亲向少年庭法官求助。承办法官艾明积极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协调,并在执行法官大力配合下,迫使被申请人履行义务,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继续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