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4日电(记者张涛)为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河北省交通厅日前出台规定,从7月1日开始将实行路政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路政执法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轮岗。
按照规定,路政执法人员轮岗一般在每个项目法人单位管辖的路政执法机构范围内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由河北省交通厅组织进行跨项目法人单位轮岗;轮岗必须实行随机组合,打破固定的工作搭配关系;凡是不服从轮岗安排的,将调离执法队伍,吊销执法证件,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河北省交通部门还加大对路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问责力度。路政执法人员存在包车、养车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调离执法岗位;违反规定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但本人没有收取好处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记过处分;由于监管不力,所辖路政执法人员发生受贿行为两人次以上(含)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支队长、大队长、治理超载的站长等科级、副科级干部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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