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顾瑞珍 于春生)记者4日在此间获悉,截至目前,环境保护部已先后启动、推出14项技术指南、防控预案、方案,全面指导灾区开展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
据介绍,“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第一时间发出《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同时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受灾地区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开展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次生环境灾害,保障灾区环境安全。
为做好灾区环境监测工作,5月13日,环境保护部紧急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迅速发出《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灾区及周边省区重点关注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加强水、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工作。针对灾区环境监管能力受损情况,又发出《关于做好向四川地震灾区支援快速监测仪器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调配快速监测仪器支援灾区。
另外,环境保护部发出《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同时,针对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饮水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要求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杀虫剂使用管理及水源保护。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不断深入,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隐患,环境保护部又先后发出《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关于做好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等,以切实的指导性方案保障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中国《汶川特大地震灾后环境安全评估与应对措施》项目已于日前启动。该项目是环保部门参与灾后重建综合决策的重要科技支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指出,目前汶川地震已进入灾后过渡性阶段,之后将是灾后恢复重建阶段,评估组要在10天内提出灾后过渡性阶段的对策措施,在1个月内提出未来恢复重建的对策措施。科技司要组织、吸收国内外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积极参加到评估工作中来,确保评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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