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澳门特区初级法院4日下午就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4名亲属和3名商人涉嫌洗黑钱与行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全部罪名成立,其中欧文龙妻子陈明瑛被判入狱23年,罚款36万元(澳门币,下同)。
据港澳媒体报道,除陈明瑛外,欧文龙的弟弟欧文富、弟媳妇欧陈华彩和父亲欧荣光分别被判入狱18年、13年和10年。涉案商人中,何明辉被判入狱25年,赔偿特区政府5000万元;陈东生入狱7年,赔偿特区政府2000万元;殷飞历判刑10年,赔偿特区政府3000万元。
控罪指陈明瑛、欧荣光及欧文富夫妇,涉嫌于外国开设空壳公司,透过迂回的银行账户网络,协助欧文龙洗黑钱。担任公职的陈明瑛更被控财产来源不明及财产申报配偶不合作罪。廉署调查发现,何明辉、陈东生、殷飞历于过去数年以巨额行贿欧文龙,取得庞大合约。
这起案件于2008年1月14日开审,廉署向何明辉及陈明瑛发出红色通缉令,至今两人仍在逃未能归案。至于陈东生一直以健康为由没上庭应讯。
被告欧荣光、欧文富及欧陈华彩否认清洗黑钱,三人对于欧文龙分别协助他们在香港、英国开立公司或银行户口,都辩称是出于对欧文龙的信任。欧父更指欧文龙是“全家的模范”,表示户口的操作不知情。另一出庭的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CSR)经理殷飞历辩称,公司全凭实力取得三份清洁服务的合同。不过承认,欧文龙主动提出要收5%回报。由于知道欧文龙为人及职权范围,担心如果不顺从,将影响公司营运。经得股东同意,开出共800万元的支票交予欧文龙。
欧荣光和殷飞历在法庭宣判后已提出上诉,初级法院准予他们无需实时关押,等候上诉结果。
现年51岁的欧文龙在2008年1月30日被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判决入狱27年。他被指控贪污渎职、受贿、洗黑钱、滥用职权、财产来源不明等76项罪名,涉嫌受贿金额高达8亿元。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