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钟点房做手脚 偷拍情侣隐私诈财被判刑
本报济南6月4日讯 一男子租房后,再向外出租钟点房,并在房间内做手脚,偷拍租房者的隐私照片,然后以将照片散发相要挟,敲诈被害人钱财。由于被害人及时报警,男子被抓获。
2007年5月,马某以“杨岭涛”的名义,租住一间房屋,又向外出租钟点房。他在房屋西面房间内用一书橱挡在该房间洗手间门前,再在该书橱背板上挖洞,自己爬窗进入该洗手间,通过此洞用相机拍摄租住人在房间内的隐私照片,伺机敲诈钱财。
马某于同年6月上、中旬期间,采取上述手段先后拍摄来此房间租住的孙某与其女友、肖某与其女友(都是学生)的隐私照片,并放在自己互联网的QQ空间里。2007年8月下旬,马某分别发短信给孙某、肖某,让他们到网上看照片并提供了自己QQ空间的密码,马某还说“不给钱就发给双方亲属、老师、同学、学院论坛”,以此相要挟,向孙某和其女友索要现金10000元,向肖某和其女友索要现金5000元,几名被害人报案。当马某于2007年9月30日按与孙某的约定“一手交10000元钱,一手交照片”并赶至约定地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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