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讯记者郄建荣“11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欠征、减免和违规管理使用出让金等问题,一些地方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和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
审计署今日发布今年第4号审计公告。
这份名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结果”的审计公告中透露,这次审计调查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南宁和成都等11个城市及其所辖28个县(市、区),内容是2004至2006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公告说,在11城市中,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其中,挪用于建楼堂馆所和弥补经费等52.33亿元,出借和对外投资等31.40亿元。
通过审计发现四大类问题 ———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天津、长沙、南宁、成都、哈尔滨、上海、合肥、广州和济南9城市违规减免、变相减免出让金47.88亿元,占9城市出让金征收额2204.61亿元的2.17%。个别城市还为招商引资向企业“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
天津、重庆、南宁、哈尔滨、济南、上海、成都、合肥、长沙和广州10城市的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173.27亿元,其中有的城市的国土部门还在用地单位欠缴出让金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108.68亿元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占11城市出让金征收额的3.09%;
土地出让净收益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
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其中挪用于建楼堂馆所和弥补经费等52.33亿元,出借和对外投资等31.40亿元。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少数城市拖欠、出借征地补偿资金5.61亿元。其中,拖欠4.44亿元,出借1.17亿元;少数城市欠收、挪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1.17亿元。至2006年底,尚欠收25.97亿元,累计出借的18.70亿元中有2.63亿元未收回,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6.50亿元有5.50亿元未收回;截至2007年9月底,11城市中尚有3城市未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土地出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违规协议出让130宗共689.88公顷经营性用地;“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1541.05公顷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
———土地储备贷款发放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土地储备贷款抵押物不实,有的土地储备机构贷款金额过大而还贷能力不足;土地储备贷款被挪作他用。一些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将主要以贷款方式取得的土地储备资金共142.36亿元用于股权投资、出借和市政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