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2月28日消息(记者范春生)辽宁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去年一年共查出违规金额13.67亿元,15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及其他部门处理。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审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省经济责任审计被查出的13亿多元资金,共涉及到1517名党政领导干部和78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促进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起到了明显作用。
辽宁省的审计机关还对255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金额8亿多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亿元。
辽宁省审计厅厅长王悦介绍,早在几年前,全省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制度,这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工的意见》,对各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和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此外,根据领导干部不同的类型,确定审计关注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在辽宁省去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突出了对乡镇和村级干部的审计,并逐渐摸索出一套相对完善的经验和做法。大连、丹东等地制定并出台了乡镇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盘锦市则强化对基层干部在环保政策的贯彻执行、环保资金投入使用、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以及节能降耗指标落实等方面的审计,深化了审计内容。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