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不统一定价依的是啥法
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不少市民反映市场上部分塑料袋售价过高,售价较低的塑料袋规格太小。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塑料袋的售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范围,物价局暂不会出台措施干预市场上塑料袋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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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仅仅是如此悬殊的价格让市民不理解,商家也一样。定价低了怕自己吃亏,定价高了怕吓走顾客。一些超市代表不无担忧地表示,在超市长期处于微利竞争的状态下,如果一个收费塑料购物袋的价格差一倍,有可能在行业内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为此打起“价格战”。因此,在各商家纷纷公布收费标准后,也引起业界讨论。
那么,为什么就是不对塑料袋进行统一的定价呢?对此,商务部官员表示,由于塑料购物袋并不属于《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可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情况,依法应当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但这是不是也太机械了?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当初的塑料袋是商家免费提供的,根本就还没有“限塑令”一说,根本就不涉及到“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问题,那么,既然当初根本就没考虑过塑料袋应该如何定价的问题,现在再拿《价格法》说事是不是就太牵强了呢?另一方面,这次的塑料袋收费是带有强制性质的,如果商家继续免费赠送就将被罚款。而且推出“限塑令”的目的是为了环保,这也就是说,此时的塑料袋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品了,它和公共汽车的票价已经有得一比了。那么,有什么理由让商家自主去确定塑料袋的价格呢? (哈尔滨 刘 兵)
第二视点
“限塑”不能成商家增收手段
以前的塑料袋说是免费,其实任何懂得成本核算的人都明白,“免费”的塑料袋早就加到了商品的价格里。显然,消费者自己掏腰包购买塑料袋,直接为商家节省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包装成本,这部分多得利润是否应该返还给消费者呢,运营成本减少了商品是否应该降价呢?这几天笔者翻看各地报纸,只见商家对塑料袋明码标价,没见商家把商品降价。
超市商品不降价,而对塑料袋收起了费,这本身就是增加双重收入,如果再对塑料袋乱加价,那就不只是双重收益了。虽说每个塑料袋几角钱,对于许多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架不住积少成多,况且对于贫困者而言,这可能是个不小的负担。虽然支持参与环保,维护人类公共的生存空间,每个人都有一份责任和义务,但是“限塑令”无论如何不能成为商家增加利润的一个机遇,否则叫人们如何心悦诚服地拥护“限塑令”呢?就是退一步讲,塑料袋的环保费用即便是由消费者来负担,也不能给商家作为利润,而应该用于环保事业。 (福建 许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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